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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原: 顾增才: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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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